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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BPM社区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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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6-07-01 17:54
H3 BPM社区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 泄露国家秘密, 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本站制作、 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 煽动抗拒、 破坏宪法和法律、 行政法规实施的;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 煽动分裂国家、 破坏国家统一的;
(4) 煽动民族仇恨、 民族歧视, 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 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的;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 赌博、 暴力、 凶杀、 恐怖、 教唆犯罪的、 外连广告信息(包含密码); 等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 2 条: H3 BPM社区是一个面向所有人,是以学习交流为主, 以网络资源交流和共享的综合性交互式社区。 旨在建设一个健康向上的,互相学习, 互相帮助的交流平台。 所以社区不参与任何敏感的政治问题的讨论,
凡与此相关的讨论话题一律删除。 情节恶劣的用户将直接删除其ID。 删除此类话题,版主, 管理员将不进行任何通知。
第 3 条: 本论坛严格禁止各类血腥、暴力和色情内容的帖子发布。 凡发现此类话题, 立即删除该讨论话题。 严重者删除ID。 删除此类话题,版主, 管理员将不进行任何通知。
第 4 条: 论坛中所有人可将一些公司招聘, 个人求职, 项目招标, 合作需求, 企业宣传, 产品推广, 展会信息, 网址宣传等(没有第一章,第一,二条以上的信息) 发至对应信息发布区, 凡违规情节轻的扣金币,情节恶劣的用户将直接删除其ID。 删除此类话题,版主, 管理员将不进行任何通知。 (版主无法判断是否为此类信息,可将连接发于管理员。 )
第 5 条: 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帖子将被视为水贴, 版主, 管理员将直接进行删除, 不进行任何通知。
第 6 条: 请勿对论坛注册用户进行直接的人身攻击, 使用攻击性、 挑衅性语言的帖子将被版主, 管理员提出警告, 如没有效果将直接锁定该主题。版主, 管理员拥有视情况删除此类帖子的权利。
第 7 条: 各发贴用户请按照自己的话题类型自行在目标论坛发布。 内容不符者版主, 管理员有权利将该选题移动。对于移动此类话题,版主, 管理员将进行站内消息通知。
第二章 论坛用户
第 8 条: 凡是本论坛注册用户(以下统称“论坛用户), 拥有论坛用户应有的基本权限。
第 9 条: 本论坛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 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基本资料的请求,司法、 检察机关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 10 条: 本论坛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论。 并有权决定发布、 修改自己发表的文章。
第 11 条: 本论坛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上的所有规定, 不得在本论坛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 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 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 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 漫骂及人身攻击,本论坛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第 12 条: 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 除遵守本条例外, 还需遵守版主对该版的相关规定; 遵守本论坛条例的用户在本站中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 13 条: 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 14 条: 本论坛拥有对违反本站规则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力, 直至禁止其在本论坛内发布信息,或者删除用户或 ID。

第三章 版权声明
第 15 条: 本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与本站立场无关。 作者文责自负。
第 16 条: 用户在本站发表的作品, 论坛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第 17 条: 本论坛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素材等) 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 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作者无专门声明或者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文章以下原则为准:
1、 在用于非商业、 非盈利、 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
2、 在用于商业、 盈利、 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 并注明作者姓名、 授权范围及文章出处;
3、 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 并注明授权范围。 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 以法律法规为准。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论坛管理人员,管理员有权利将该选题删除, 版主, 管理员将进行短信通知.

第四章 处罚规则
第 18 条: 本论坛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 论坛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会员进行删帖、锁帖、移动、警告、扣分、罚金钱、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等处罚。
1、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 ID 和昵称;
2、 在各讨论区发表含有猥亵、 色情、 人身攻击和反==言论, 或者其他足以影响到本站声誉者;
3、 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4、 模仿论坛管理人员 ID, 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第 19 条: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 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论坛有权对其做出移帖、锁帖、删帖、警告、扣分、罚金钱、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等处罚。
1、 发表具有歧视,侮辱,挑衅,谩骂,诽谤,教唆(包括枪文及各种形式的诱导和欺骗) 性质的内容;
2、 发表不符合版面主题, 发表与主题完全无关的回复, 或者无内容、 无意义的灌水文章;
3、 同一文章贴在二个以上(包括两个)讨论区的(公告性文章除外);
4、 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5、 挖坟, 连续发帖超过半个屏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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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6-07-19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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